南京 律师事务所
  • 首 页
  • 著名律师
  • 律师事务所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欧陆娱乐咨询电话:15600010239

  1. 首页 > 正文

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应当注意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7-09-09 20:48:51文章来源:
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应当注意的问题
最后陈述是被告人享有的法定权利。法庭辩论结束后,律师在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注意被告人最后陈述中是否提出新的问题。从法律意义上讲,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发言是依法自行辩护的继续。只有当被告人的陈述与案件无关时,法庭才能加以制止,否则应允许发言。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重要问题,法庭认为有意义,不仅可以恢复法庭调查,还可以就这一问题再次开展法庭辩论。对于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辩护律师应当记录在案,以便上诉时参考。

    上一篇:参加法庭辩论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下一篇:如何完善休庭后的辩护工作?

南京著名律师事务所

  • 如何制作辩护词?
  • 欧陆娱乐排名,律所电话:
  •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 什么是单位规章制度?
  • 欧陆娱乐
  • 南京律师一般开庭费用南京律师
  • 南京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律师事务所

  • 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应当注意的
  • 南京律师一般开庭费用南京律师
  • 南京律师,欧陆娱乐
  • 如何制作辩护词?
  • 欧陆娱乐排名,律所电话:
  •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600010239
  • 附近的律师事务所电话

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

如何制作南京律师江苏东银什么是单南京律师南京律师南京律师附近的律

欧陆娱乐

京ICP备10030965号